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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辽宁亚太轻材科技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
    2025年01月06日

    辽宁亚太轻材科技有限公司

    年产5万吨汽车轻量化铝材制品东北总部生产基地一期项目

   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
    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相关要求,现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。

    一、建设项目工程概要

    项目名称:辽宁亚太轻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汽车轻量化铝材制品东北总部生产基地一期项目

    地理位置: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大望街东-2地块

    建设性质:新建

    建设概况:项目占地面积101856平方米,建筑面积73000平方米,拟投资60000万元,主要建设年产5万吨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及其材料项目,包括新建厂房、办公楼及其配套设施,购置熔炼炉、铸造机、均质炉、挤压机等设备以及除尘器等环保设备,主要生产汽车轻量化铝材制品,年产量5万吨。

    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 

    建设单位:辽宁亚太轻材科技有限公司

    联系人:李鹏伟     电话:18104196777

    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
    编制单位: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 

    联系人:杨秀娟    电话:15998226582

    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    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网站链接,《关于发布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配套文件的公告》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。

    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   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,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
    邮寄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78-11#研发楼316-357

    电子邮件:hong.zhu@yatal.com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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